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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微信转账“手滑”选错人 对方收1万后将其拉黑

四海采风 情天 8年前 (2016-02-21) 2186次浏览 已收录

东北网 2 月 21 日讯 2 月 13 日 18 时许,大庆市民苟女士通过手机转账给好友 1 万元钱,但对方收钱后她却发现该好友非彼好友。

女子微信转账“手滑”选错人 对方收 1 万后将其拉黑

苟女士说,她本想将 1 万元转账给一个朋友。转账时,她没注意到选错了人,就开始输入密码,将钱转出去。

但她退出界面后,发现选错了,1 万元钱被她转给了曾租过她家房屋的王某(化名)。

苟女士说:“我是 17 时 10 分把钱转账给王某的,5 分钟后王某收款。随后我一直给他发消息,说钱转错了,希望能返还,但对方一直不回信。”

好友收钱后将其拉黑

苟女士说,21 时 27 分,她再次给王某发送消息。界面提示,“消息已发出,但被对方拒收了”。

随后,苟女士在手机通讯录中找到王某的联系电话。开始拨打时一直没人接,几分钟后再次拨打时处于关机状态。

15 日 11 时许,记者拨打王某的电话,依然处于关机状态。

随后,记者添加了王某的社交账号。聊天的过程中,记者向对方表明了身份,对方说,这个手机是他一个月前捡到的,不是自己的手机。

记者询问了转账一事,对方说:“我不太清楚,也不知道王某是谁。

几分钟后,记者再次向这个好友账号发送消息,但对方已将记者的社交媒体号删除了。

律师对此给出了意见

就此事,记者联系到大庆市德论律师事务所的王红梅律师。

王律师称,此事件属不当得利,得利的一方应负返还的义务。

不当得利的取得,多是由对方疏忽、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。

如不返还钱款,受损失的一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。15 日,记者联系到苟女士,她表示,已准备到法院起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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